主要职能
1、负责协调组织残疾人就业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法规、政策、规则、计划的落实;
2、负责对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需求残疾人的就业登记、建库和就业策划指导;
3、负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4、负责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
5、负责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工作;承担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6、完成县残疾、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